交通与生产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2015-07-23    点击: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

1、在上级安全生产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校安全生产工作。

2、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3、分析学校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交通安全委员会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重要指示。

2、指导、督促学校各二级单位制定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措施,开展交通安全工作,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

3、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开展调查研究,对学校内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总结、推广、学习交通安全工作先进经验。

5、组织实施对各二级单位交通安全责任制目标管理的考核、评定。

6、监督、检查学校各二级单位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7、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通安全形势,通报交通安全情况。

8、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9、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增强全校师生的守法意识,提高交通文明素质。

10、对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在学校交通与生产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全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安委会及办公室人员职责分工明确。

2、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普及率。

3、在学校交通与生产安全委员会授权下与村、企业、学校等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定期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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