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龙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出席哈尔滨第九届亚冬会开幕式期间重要致辞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以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并重,力求“高站位、小切口”,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哈尔滨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申报
1.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课题,且不再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申报课题。研究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制度,课题申报人即为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必须为实际参与课题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人。
2.课题申报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共建课题。已在省社科规划项目、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包括专项课题、基地课题等)、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及其他省级、市级单位立项的课题不再申报。
3.纸质申报材料与电子版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科研部门统一申报,不接收个人申报。
三、课题立项
市社科联研究课题实行专家评审制度,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立项课题,由市社科联通知入选课题申报单位,课题申报人与市社科联签署课题协议。
本次招标课题的选题主要来源于市委、市政府和相关市直单位决策需求,鼓励申报者从《哈尔滨市社科联2025年度研究课题公开招标选题一览表》(附件1)进行选题研究,可在选题基础上进行破题或自拟题目。课题结题时间有明确要求,立项后未经市社科联同意不予延期。
四、课题结项
1.结项课题需提交不少于6000字的研究报告及2500字的对策建议,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验收结论为优秀、良好、合格的课题成果,将由市社科联向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并拨付课题经费。
2.课题结项时间:结项课题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18日,未按时申报结项报告的课题视为不合格。结题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课题经费
重点课题按专家评定结项等级,课题经费由市社科联一次性拨付给课题负责人,经费额度根据专项经费拨款情况、课题立项数量及专家评审情况确定,共建课题无经费。
六、成果推广
结题验收通过的课题,研究成果择优编发《问题与对策》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在《哈尔滨社会科学》、哈尔滨社科网等平台以成果推介形式进行推广,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七、相关要求
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即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并取消个人3年申报社科联研究课题资格,其获准的立项课题予以撤销。
八、课题申报程序相关要求
课题实行线上线下同时申报,请申报人做好课题申报工作:
1.请申报人于4月17日上午11:00前将《哈尔滨市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表》(附件3)Word版和《汇总表》(附件2)(注明“2025年度市社科联研究课题+姓名”字样)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hrbu.edu.cn。逾期不再受理课题申报。
2.接收到盖章通知的课题申报人,携带《申报表》(正反面打印)纸质版一式五份到科技处盖章,盖章时间:4月21日下午13:30-16:00,逾期不再受理。
3.课题申报人盖章后,将《申报表》(盖章)PDF版(注明“2025年度市社科联研究课题+姓名+盖章”字样)发送至科技处邮箱,课题申报人在4月22日前发送完毕。
联 系 人:杨梓桐
联系电话:86673372
地 址:行政楼225室
科技处
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