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图书馆报告厅、会议室的统一管理,方便各二级学院的使用,图书馆编制了“图书馆报告厅、会议室使用审批表”。各使用部门可在图书馆主页特色服务栏下《审批表下载》下载审批表。请使用部门将批复后的审批表于使用前三天送交图书馆办公室(一)406室。使用单位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1. 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2. 不得挪动、拆卸报告厅内设备;不得乱接电线、乱贴、乱挂宣传品。
3. 禁止在报告厅内吃食物、乱扔垃圾、吸烟、使用明火。
4. 活动结束,使用单位具体负责老师要及时通知管理员,经检查无问题,方可离场。
5. 由于使用单位不遵守报告厅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不良影响或损失,后果由使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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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报告厅、会议室使用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