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选派银龄教师支持我省民办高校实施行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作者:张海秀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5日 11:09


各单位,学校退休教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4号)有关要求,为充分发挥退休教师优势,助力民办高校提质增效,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选派银龄教师支持我省民办高校实施行动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将此通知转发给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

有意愿申报的退休教师请填写《黑龙江省支援高校派出人员信息统计表(摸底)》(附件2),于2024年3月22日前,将统计表发送至电子邮箱:zhxdd.123@163.com。具体条件要求及相关待遇见附件。

联系人:张海秀

联系电话:86613913





离退休工作处、人事处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