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材料审查及现场确认的通知
文章作者:张海秀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4日 10:15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教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材料审查及现场确认的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申报人于4月6日~4月7日到行政楼219室(人事处师资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4月10日~4月2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根据提示进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网上申请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报人于4月21日~4月25日到行政楼人事处219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二、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近三年《高校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

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不需要提交);

(三)教务处出具的申请人授课课时证明,新聘教师需提供任课证明或拟任

课证明(需要二级学院及教务处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三、现场确认时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网上生成,正反面打印);

(二)身份证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三)学历证书原件(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四)《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按要求扫码签字上传);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六)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1份正反面打印,附件1);

近三年《高校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八)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本人持户口、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九)由二级学院党总支或党委出具的师德考核评价意见。

四、几点说明

(一)申请人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要保证准确无误,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个人信息虚假或不实造成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二)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系统要求上传);

(三)我校申请人选择单位(本校在职教师)确认点进行网报;

(四)申报人网报时,申报学科需选择底层学科,不能为学科类。辅导员只能申请思想政治教育学科。

)申报人将提供的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联系人:张海秀

联系电话:86613913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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