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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选送专业骨干教师进修访学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30日 10:47

 

各单位:

现将《关于选送专业骨干教师进修访学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请认真学习,参照执行。

 

 

                    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

                                                                                                               20161221


                           

关于选送专业骨干教师进修访学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十三五”总体发展规划和“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依据《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教师及管理人员进修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为提高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发挥进修访学人员回校的积极促进作用,进一步规范进修访学人员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派条件

1.选派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应是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及科研能力较强,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

4.学校重点培养的教学骨干和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骨干教师优先。

二、选派程序

1.学校根据我校的学科建设和应用型本科院校特色专业建设需要,按年度制定学校整体进修访学规划;

2.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的进修访学规划制定具体的进修访学计划,并上报,经学校审核确定学校进修访学拟定人选;

3.根据进修计划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发布的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计划和学校的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拟进修访学人员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二级学院对提出申请的教师确定推荐意见报送人事处;

4.人事处根据本年度的学校进修访学规划和二级学院推荐意见,确定拟推荐人选,提出初步意见并报学校审批;

5.经审批同意推荐教师填写《进修访学推荐表》并报送人事处;;

6.被推荐教师接到接受学校的进修访学通知书后,持通知书到人事处签订《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选派教师进修访学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7.进修访学期满后,教师持结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人事处报到、备案,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三、成果要求

1.访学教师在访学期间应发表1~2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并以“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为署名单位;

2.教师要在回校工作后在全校范围内举办一次学术讲座或报告;

3.学校将设立进修访学专项经费,支持访学教师回校的科研或教学上的研究,要求校内立项、验收;

4. 进修访学教师所在院部应在访学教师科研立项工作方面给予相应的经费或科研条件上的支持。

四、进修访学期间的待遇及考核管理

1.教师在进修访学期间享受工资,保留校内绩效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2.教师在进修访学期间工作量按满额计算,年度考核原则上为合格,职务评聘原则上不受影响;

3.研修情况和成果作为其业务考核、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

五、相关费用的报销办法

经批准进修访学并办理了相关手续的教师,在进修访学期间的费用由学校参照相关规定予以支付;

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