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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5日 16:28

各部门:

根据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哈人社发〔201825号)的要求,我校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现正式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选拔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主要在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和中省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才中进行。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副省()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已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现为专业技术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 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 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突出贡献。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个人业绩简介材料(见附件1中范例),由被推荐人撰写。具体说明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等自然情况、学术兼职、工作实绩、承担的主要项目及主要获奖情况,材料限300(附电子版)。同时准备5分钟多媒体汇报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本人自然情况、承担的项目及完成情况、获奖情况以及取得的工作实绩。

()有关佐证材料

1、各类成果证书及荣誉证书等。

2、承担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的项目合同书或省级有关部门的证明,在科技成果研究及推广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需有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证明。

3、佐证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申报材料按A4规格上报(含佐证材料复印件),首页为封面,次页为申报材料目录.将以上()()项材料内容依顺序胶装成册,(一式2)

()《专家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2份。

()同行专家的推荐材料。2名同行专家分别对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能力、水平、业绩及贡献情况进行证明和评价,文字限150字以内。同行专家原则上是指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等省级以上专家。

()报送时间:2018315日——2018323

   报送地点:行政楼201

联系人:张鸿艳

联系电话:86617689

    E-mail: hxyboshi@163.com

 

 

 

 

 

 

 

 

人事处

201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