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学年度春季应征入伍服兵役地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报送工作:
1.报送人员:应征入伍学生、往届生、直招士官、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上报材料。
2.报送内容:《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贷款学生一次性还款计划书两份。
3.各学院要委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审核后,务必于5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国防教育科123室,
联系方式:李老师 0451-86678637。
学生处国防教育科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