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毕业学生团支部、毕业学生团员:
团组织关系转接是团籍延续的重要方式,是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时必须及时办理的关系转档。为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抢先抓早部署安排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切实做好2022年“学社衔接”工作,着力减少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现象,按照团中央基层建设部《“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学校团委计划集中开展2022年“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线上转接工作,现就相关安排及工作要求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指导
团中央基层建设部《“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3.0版)。实际以后续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二、实施单位
工作由校团委综合办公室统筹安排,各二级学院分团委、毕业学生团支部等基层团组织具体实施。
三、转接对象
2022年应届毕业学生团员。
四、转接类型
1. 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各类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并及时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各级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
注意:各级团组织不得将待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针对此类学生团员,请各级团组织形成工作台账实时备案,于学生升学后予以办理转接。原则上,该类学生团员需在10月底前完成转接,办结率要求100%。
2. 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
各级团组织或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注意:(1)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其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2)因故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可由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县级团委应在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内根据实际去向将这部分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出。
针对此类学生团员,请各级团组织形成工作台账实时备案,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需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或短时间内无法接收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制其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原则上,该类团员需在8月底前完成转接,办结率要求100%。
3. 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
各级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进行管理。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针对此类学生团员,请各级团组织形成工作台账实时备案,并及时报告校团委。原则上,该类团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列入特殊办理清单,由校团委、学院分团委、毕业学生团支部三级团组织共同办理,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完成转接,办结率要求100%。
4. 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
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优先转至居住地),乡镇、街道团组织应主动加强联系服务,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跟进做好组织关系转接。
针对此类团员,请各级团组织形成工作台账实时备案。原则上,该类团员需在7月底前完成转接,办结率要求100%。对于未能完成常规转接的,经毕业学生团支部申请、学院分团委附议、校团委审核报校团委书记办公会通过,将其转入学校“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进行管理;原则上学校保留组织关系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保留期间由校团委、学院分团委联合管理。
5. 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学生团员
针对此类团员,请各级团组织形成工作台账实时备案。原则上,该类团员由学校保留其组织关系,经毕业学生团支部申请、学院分团委附议、校团委审核报校团委书记办公会通过,将其转入学校“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进行管理。出国(境)学习期间,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加强联系服务。
6. 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
针对此类团员,请各级团组织形成工作台账实时备案。原则上,该类团员由各级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经毕业学生团支部申请、学院分团委附议、校团委审核报校团委书记办公会通过,将其转入学校“延迟毕业团组织”集中进行管理。
五、转接工作步骤
全校全领域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按照团中央基层建设部《“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3.0版,实际以后续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具体实施,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确认并标记团支部团员毕业时间;
(2)确认毕业学生团员身份和毕业时间;
(3)由转出团组织、转入团组织或者团员个人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4)转入团组织审批同意后,将毕业学生团员分配到某个团支部中(若转入团组织为团支部,无需进行分配)。
1. 标记团支部团员毕业时间
在开展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前,学校领域团支部必须完成团员毕业时间标记工作。各学院分团委管理员具有权限标记和修改班级团支部团员毕业时间。
2. 标记或撤销“延迟毕业团员”
毕业学生团组织内的成员根据实际情况可在系统内标记为“延迟毕业团员”,系统支持单独标记和批量标记。被标记后的延迟毕业学生团员可以正常进行组织关系转接,但不纳入“学社衔接”业务。学校领域各级团组织的管理员都有权限标记延迟毕业学生团员,原则上由二级学院分团委管理员具体实施。各学院要对标记“延迟毕业团员”的学生团员建立工作台账。
3. 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发起
3.1 团员个人发起
团员个人发起的情况,可以由团员登录系统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左侧“关系转接”,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根据提示选择完成申请。
3.2 转出团组织发起
转出团组织管理员(毕业学生团支部、学院分团委)进入管理中心,点击“业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办理”菜单,点击“办理转出”,选择转出团支部、转出人姓名、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根据提示选择完成申请。
3.3 转入团组织发起
转入团组织管理员登录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业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办理”菜单,点击“办理转入”,填写需转入的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选择转入原因(升学),根据提示完成转接。
3.4 撤销申请
未完成申请审批前,申请方可以点击申请页面右上角“撤销申请”,即可撤销操作。
附栏1:转往系统团委团组织的注意事项 |
转往全国铁道、全国民航、中央金融、中央企业、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委(简称为“系统团委”)的团员,选择转入系统团委团组织时,要根据实际组织架构,选择所在组织体系,不能根据组织所在地选择具体省份。例如太原铁路局,选择转入的省级组织时,应选择“全国铁道团委”,不能选择“团山西省委”。转往北京、广东、福建三省时,选择转接原因后,需要详细填写名称、地址、组织等信息。 |
附栏2:组织关系转接原因填写说明 |
(1)升学:选择毕业去向(普通高中、中等职业院校、普通高校、高等职业院校等)、填写转入学校名称、转入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转入组织发起申请时无需填写,下同); (2)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3)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或转入户籍地或居住地; (4)出国(境)学习生活:选择转入组织,转入学校内的“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该项需请示校团委同意后再行转接); (5)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填写户籍地或居住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6)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因参军入伍等涉密情况需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时,无需选择转入组织,请示校团委经书记办公会同意后提交业务,移交省级团委管理员负责审批(该项需请示校团委同意后再行办理)。 |
4. 审批机制
收到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后,转入团组织管理员点击“操作中心”中信息提示或在“业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审批”中“转出审批”/“转入审批”页面内,进行审批操作。
选择转入的组织为团支部,则该团支部或团支部直属上级管理员审批同意后,完成转接流程。选择转入的组织是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则该组织管理员在审批同意后,“操作中心”、“组织关系转接审批”页面会收到审批消息,须将新转入的团员分配到某个团支部,完成转接流程。发起的申请与实际不符时(信息错误、未按要求报到、人员不符合要求等),审批方可点击“审批—不同意”并写明原因,即可退回申请。
转接申请处于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团支部审批同意阶段时,超过10天未审批,系统将自动终止,退回申请。
审批历史可在“业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审批”中查看。
六、时间安排
1. 预备期
各学院分团委在开展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前,学校领域团支部必须完成团员毕业时间标记工作。毕业学生团组织内的成员根据实际情况可在系统内标记为“延迟毕业团员”(“延迟毕业团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不得随意标记)。
2. 申请期
4月20日起,发起方提出“学社衔接”转接申请,“智慧团建”系统暂不作强制性处理,在接收方未审核之前可随时撤销,接收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3. 审核期
4月20日起,各级团组织须对接收到的各类转接申请完成审核操作。
4. 收尾期
8月底前,各级团组织发起的转接申请(含转往北京、广东、福建三地)若10天内未审核,“智慧团建”系统将自动退回申请,需由二级学院分团委、毕业学生团支部、毕业后工作单位(升学或社区)团组织或团员个人再次发起组织关系转接。涉及升学的团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最多可放宽至10月底。
七、责任要求
1. 发起方:二级学院分团委、毕业学生团支部、单位(入学)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明确团员基本信息和毕业去向后,均可申请开展组织关系转接。
注意:须严格根据团员实际去向发起转接申请,严禁简单按“未就业”转往毕业学生团员居住地或户籍地乡镇、街道团组织等弄虚作假行为,防止“名在人不在”“团籍空挂”。
2. 接收方:毕业学生团员新的学习、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户籍地的团组织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工作规范及时与本人取得联系、进行相关审核,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核查团员档案,但不得无故拒接团员组织关系。对转入的团员,要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要求,开展日常教育、联系、服务和管理工作。
3. 学校领域各级团组织:承担工作落实直接责任,重点加强对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校团组织的团员的联系服务和管理。
注意:(1)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团员,原所在团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2)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线下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转递手续,防止团员档案遗失。(3)毕业学生团组织中的团员已全部完成转接的,应及时在系统中将该团组织删除。
八、工作指标
1. 2022年全校领域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标
二级学院基层团组织2022年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最低要求是:升学衔接率(SX):100%;学社衔接率(XS):95%;其中,转出发起率不低于100%,转出完成率不低于95%。
对于升学衔接率(SX)、学社衔接率(XS)以及转出发起率、转出完成率均为100%的团组织将给予表彰鼓励,同时在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2022年全校“两先”“两优”、推荐参加上级单位奖项评选等工作领域予以加分和正向调整。对于未达到最低要求或未在办结时限前完成重点工作的团组织将予以通报批评。
2. 指标结算公式
2.1 升学衔接率(SX)
考核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的情况。
SX=A/(B+C)
A: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中已完成转接的人数
B:本地区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人数
C:申请转入本地区的升学毕业学生团员人数
2.2 学社衔接率(XS)
考核流向社会领域(非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的情况。
XS=D/(E+F)
D:流向社会领域的毕业学生团员中已完成转接的人数
E:本地区流向社会领域的毕业学生团员人数
F:本地区外流向社会领域的毕业学生团员中申请转入的人数
* 因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学生团员视为未完成转接;未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的毕业学生团员纳入学社衔接率分母计算。
九、工作要求
1. 要高度重视。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提升基层团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是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时间紧、任务重,是对各级团组织战斗力的一次重大考验。各学院分团委要加强对毕业学生团支部的督导管理以及对毕业学生团员的宣传教育,确保一切工作到基层、一切抓手在支部;要设置专门工作小组,或责成(委托)相关组织(部门)具体负责推进。
2. 要明确责任。各学院分团委是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应统筹推进好本学院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要明确具体职责和任务分工,协同联动、共同推进;要督促下属毕业学生团支部发挥好“学社衔接”的源头作用,切实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去向,加强与转入团组织之间的联系沟通,抢先抓早部署安排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完成转出、转入操作,着力减少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现象;各级团组织要承担起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具体责任,主动做好转接各项工作。
3. 要加强指导。学院分团委书记要加强对毕业学生团支部的指导,组织毕业学生团支部书记认真学习《“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要求,熟练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的规范流程和“智慧团建”系统相关操作规范。
4. 要严肃纪律。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沓延迟、盲目落实。学校团委将定期公布团组织工作进度,对工作拖沓不力的将进行通报和严肃批评。
各学院分团委要建立健全《2022年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台账》,按照升学、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参军入伍、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出国(境)学习生活、延迟毕业等类别做好排查登记工作,做到动态更新、实时备案。各学院要加强与学校团委的工作联络,及时报送工作进度和相关材料至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团委组织工作专邮(hrbutwzz@163.com)。
附件:
1. 2022年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台账
2. 2022年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要点
3.“学社衔接”常见工作提醒和疑难解答
4.“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3.0版,2021年)
联 系 人:庞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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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