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
按照团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对标定级”中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整顿的工作通知》要求,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团要求,各学院分团委要按照《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做好激励约束,落实开展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整顿工作。
一、整改时限
2022年4月10日前,相关二级学院分团委要完成在2021年“对标定级”工作中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整改工作。
二、相关要求
1. 立行立改。对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整顿(附件1),对存在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整顿措施精准,切实有效。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2. 总结报告。相关学院分团委要针对在本学院后进或软弱涣散整顿完成后,2022年4月10日前将整顿总结情况报送校团委,重点写出整顿工作开展的方式、取得成效、经验做法等。学校团委整理核查后于同期报团市委组织部。
3. 参考标准。可参考《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1年版)》中《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对照标准,逐项整顿。
附件:1. 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清单(2021年度)
2. 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
3. 整顿总结情况
联 系 人:庞 浩
电 话:0451-86601531,18746605047
电子邮箱:hrbut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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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