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2月、3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05-07 12:14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哈尔滨市发改委《关于做好2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哈发改价费【202027号》《关于做好3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哈发改价费【202055号》精神,要求各地“要以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并执行好价补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条件后要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据统计,今年23月,我市CPI中的食品类价格达到了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保供稳价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全市立即启动23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按照《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疫发[2020]3)规定:2月份起至疫情结束,对大中专院校特困生每人每月加发24元价格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9年秋季认定的特困生(经市民政局筛查,按照不重复获得的原则,已筛掉哈市籍特困生)。23月份获补贴名单与9月份相同。

    二、补贴金额

    2月每人30元;

    3月每人74元,加发20202月物价上涨补贴每人24,3月物价上涨补贴每人24元,3月共计每人发放122元。

    三、有关说明

    由于假期期间,23月临时价格补贴由学生处统一上报财务系统,上报后财务处将补贴款直接打入学生卡中。

 

 

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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