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11月、12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01-20 09:33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哈尔滨市发改委《关于做好11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哈发改价费【2019】311号》《关于做好12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哈发改价费【20204号》精神,要求各地“要以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并执行好价补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条件后要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据统计,今年11、12月,我市CPI中的食品类价格达到了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保供稳价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全市立即启动11、12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9年秋季认定的特困生(经市民政局筛查,按照不重复获得的原则,已筛掉哈市籍特困生)。11、12月份获补贴名单与9月份相同。

二、补贴金额

11月每人24元,12月每人23元

三、有关说明

  由于假期期间,11、12月临时价格补贴由学生处统一上报财务系统。

四、上报时间

120号。

 

 

              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