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09-10 08:43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哈尔滨市发改委《关于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哈发改价费【2019204号》精神,要求各地“要以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并执行好价补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条件后要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据统计,今年5月、6月、7月,我市CPI中的食品类价格同比涨幅分别为7. 6%10.1%11.2%, 均达到了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保供稳价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全市立即启动567三个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全校特困生

二、补贴金额

每人每月23元,共计三个月。

三、有关要求

现将获补助特困生名单发给大家,请各位老师登录财务系统上报。

明细:其他各类学生奖补资金

经费来源:学生处

经费指标名称:价格临时补贴

摘要:567月;每月23

应发金额: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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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报时间、地点

912号(周)下班前,上报地点行政楼125室。

 

 

         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