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扶贫开发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安排。总书记强调:要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有效的行动,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重要指示,推进扶贫开发精准实施、精细管理、精确到位,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精准扶贫学生档案。各学院要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并登记造册,建立详细档案,为开展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因人施策,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完成学业。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必须将其建档立卡扶贫手册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交学院审核、留存。
二、建立精准扶贫管理机制。各学院要综合分析评估在校期间学生平均消费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如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存在经常性或习惯性过度消费、奢侈消费情况,学院要立即对其展开调查并函询学生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全面核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真实行,进行精准识别。
三、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逐项落实到位。要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充分了解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申请相关资助项目。
四、健全完善校内资助机制。各学院要建立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通过设立校内奖助学金、提供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多渠道解决国家政策以外的扶贫资金,保证其完成学业。
五、组织填写《黑龙江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和《黑龙江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016-2017学年消费信息汇总表》。
六、上报材料。
1.《黑龙江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档案》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不得手写。其中两份后面订上学生的建档立卡扶贫手册复印件,一份什么也不订。所装订的建档立卡扶贫手册复印件要求用A4纸复印首页皮,翻开第一页以及相关有字的内容页,尾页。这三份档案上报省教育厅一份,学生处留存一份,学校审核后返给学院留存一份。
2. 《黑龙江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016-2017学年消费信息汇总表》。纸质表要求辅导员、书记签字并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gujun7272@163.com
3.上报时间:2017年6月9日前上报行政楼113室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87085526
4.各学院要严格审查学生材料,不要误报,不要漏报。
附件:1.黑龙江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档案表
2.黑龙江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016-2017学年消费信息汇总表
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