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学生努力创新,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根据《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将评选奖励2007-2008学年度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 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纪,模范遵守校纪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
2、 学习目的明确,努力钻研,牢固掌握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达到所规定的要求;
3、 体育锻炼达标,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文娱活动、体育活动、军事训练,做到身心健康。
(二) 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具体条件
1、 一等专业奖学金获得者的综合测评成绩在前5%;二等专业奖学金获得者的综合测评成绩在前25%;
2、 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的综合测评成绩在前5%;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的综合测评成绩在前15%;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的综合测评成绩在前25%;
二、 评选比例
(一) 师范类专业奖学金一等按学生总人数的5%评定,二等按学生总人数的20%评定;
(二) 非师范类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按学生总人数的5%评定;二等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三等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
三、 评选要求
(一)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二级学院要把评选的过程当做总结工作、提炼经验、寻找不足的过程,当做发现、宣传、推广典型的过程;
(二) 及时上报。各二级学院评选的奖学金获得者要认真填写好登记表,并于9月26日前统一将申报名单加盖公章及登记表一同上报学生处。并将申报名单以word电子文档的形式发至邮箱(chiyunyan2006@126.com)。逾期不报,视其自动弃权;
(三) 其他事项参照《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五章。
四、 注意事项
(一) 事迹材料要注意突出实绩;
(二) 学生要用钢笔、中性笔认真填写登记表;
(三) 名字书写要准确,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附件: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获奖学金学生登记表.doc
学生处
二00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