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和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2010]80号文件精神要求,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机制的原则,对2008级、2009级学生助学金申请将继续延用以往的评选办法,即师范类学生平均85元/月,非师范类学生19元/月。2010级、2011级师范类学生45元/月。具体事宜如下:
1、2008级、2009级学生助学金仍按学期填报,每学期5个月,即:月金额*5个月,一式两份,按月发放。
2、报表名单应按助学金金额的高低顺序排列。学生在填表时需在序号处填写学号的后两位。
4、助学贷款的学生视同交费,写在白色报表上,但需在表单上标注“贷款”字样。
1、申报范围为2010级、2011级全日制本科师范类学生。
2、不欠费的学生助学金按学年填报,即:45元/月*10个月,按月发放,一式两份。学生在填表时需在序号处填写学号的后两位。
3、欠费的学生不填报名单,待学费缴齐后才可申报助学金,助学金的发放从学费缴齐之日起次月起计发,不予补发(包括办理绿色通道缓交学费的同学),按应获得助学金的月数填报,即:45元/月*应获得助学金的月数,次月5日前报学生处,逾期不予补报,按月发放。
4、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暂不填报,待国家助学贷款到账后,由学生处统一填报,财务处补发。生源地贷款到账后,由学生本人填报交到学生处,由财务处补发。
5、在校生凡发生违法、违纪、违反学校规定受到各种处分者,自处分文件生效的当月起,取消其一个年度的助学金,由学生处负责审核,财务处负责扣发。
6、各二级学院要由专人负责,填报完后以院为单位9月15日前统一交到学生处审核,交给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