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新时代哈院青年努力奋斗向未来的精神风貌,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充分发挥优秀青年学子的榜样示范作用。学校决定开展“第三届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丁香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请按照《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丁香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方案(修订)》(哈院办发〔2022〕41号)要求的时间节点、评选条件、任务分工、工作要求开展评选工作,切实把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信可学的学生典型人物挖掘出来、推荐上去,引领学生不断成长为志存高远、德才并重、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电 话:86617921
学生处
2022年10月29日
附表1:评选工作推进表:
工作
步骤
|
时间
节点
|
工作
要求
|
责任
单位
|
(一)
启动
阶段
|
10月20日—11月3日
|
要把宣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尤其是易班等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
学生处;
校团委;
各学院
|
(二)
推荐
阶段
|
11月4日—11月12日
|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按照“丁香校园之星”的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推荐候选人。对候选人情况审核后,在指定时间内,报送学生处汇总,学生处送审核认定部门进行评选。
|
学生处;
校团委;
创业学院;
各学院
|
(三)
评选
阶段
|
11月13日—11月25日
|
审核认定部门按照《方案》中评选条件,确定人选,评定星级,报学生处汇总,学生处将汇总结果呈“丁香校园之星”评审领导小组,审定表彰人选。
|
学生处;
教务处;
科技处;
校团委;
就业指导处;
创新创业学院;
各学院
|
(四)
表彰
阶段
|
11月26日—12月8日
|
经“丁香校园之星”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作出表彰决定。
|
“丁香校园之星”评审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