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草长莺飞,又逢清明。根据学校安排,本年度清明节于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3天。为加强学生管理,保障学生安全,让学生度过一个平安、温暖、文明、低碳、环保的清明假期,现结合学校“2024年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要求及春季安全工作特点,特做如下提示:
一、文明祭扫需牢记
树立移风易俗理念,倡导文明祭奠方式,鼓励采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清扫墓碑、家庭追思、撰文抒怀等低碳环保方式向逝者寄托哀思,营造文明祭祀的良好氛围。
二、交通安全需重视
倡导错峰扫墓,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遵守交通秩序引导。离校学生要妥善规划返乡、返校行程,预购车票、机票,密切留意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通告,及时调整行程规划。途中,不乘坐无正规营运手续车辆,时刻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及时告知家人行程安排。在校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校区间通行时走大学桥,不横穿马路,如遇恶劣天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
三、防火用电需注意
居家做好“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留校做好“三禁三严”(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私接电源、禁止违规使用明火,严格服从管理、严格按时归寝、严格请销假制度)。
四、网络安全需警惕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不发表不当言论、不转发未经证实信息。不随意点击未核实的链接,慎用公共场所免费网络,谨慎授权APP使用协议。不在社交网络上发布个人信息,朋友圈禁止陌生人查看照片,注意微博相册、签到、足迹。
五、食品安全需留意
谨记食品安全“五要点”(保持清洁,生熟分开,食物要彻底煮熟烧透,在安全的温度下保存食物,不买、不吃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禁止食用野味,不认识的野菜蘑菇不要采。不订无证无照外卖,减少高盐、高糖、油炸和熏制食品摄入,严防细菌侵害,避免肠胃疾病。
六、人身安全需防范
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凌汛期安全度汛的工作提示”要求,做好防溺水工作,增强涉水安全意识,不在河道、沟渠、坑塘等危险区域内从事戏水、钓鱼、捕捞、游玩等活动,切实保障自身安全。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管理,做好“清明节”假期期间安全工作,保障学生安全、校园稳定,为平安校园建设贡献学工力量。
学生处
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