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坚定信念听党话、跟党走,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形势和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暑期全校大学生志愿者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二、实践时间
2022年7月—8月
三、实践对象
全校在籍学生
四、实践形式
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采取“返家乡”社会实践、集中社会实践两种形式开展。
(一)个人社会实践
个人社会实践主要以“返家乡”形式开展。个人社会实践应积极助力家乡工作,到社区(村)报到,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充分利用家乡资源,在家乡开展岗位实践,助力乡村振兴,参加志愿服务、基层治理、实地调研、兼职锻炼 等社会实践。
(二)集中社会实践
集中社会实践主要以线下团队形式开展社会实践。集中社会实践团队必须配备1名随队指导老师(需全程随队),实践选题详见《2022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选题指南》(见附件1)。
(三)其他专项实践
具体项目要求可参见“创青春”公众号。
五、活动安排
(一)立项阶段(2022年6月15日—6月27日)
1.组建团队
各学院分团委根据本院学科特色、工作重点、学生特点、实践目的地疫情防控等情况,组织学生组建实践团队进行立项。要求各团队完成团队成员分工、联系确定实践地点、落实团队安全等工作后提交《2022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
2.团队立项
(1)普通团队和院级重点团队由学院分团委组织立项,数量自定。
(2)校级重点团队由校团委组织立项评审,拟立项12支,每个学院可以推荐1—2支院级团队参加校级重点团队的立项评审。
各学院分团委请于6月24日17:00前提交拟申报校级重点团队的申报书电子版、项目介绍PPT的电子版以及《2022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院级团队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校团委邮箱:hrbutw@163.com,邮件命名“学院名称+2022暑期社会实践”。
(二)培训阶段(2022年7月2日—7月10日)
各学院分团委围绕社会实践整体工作组织协调、实践调研工作实效、实践素材搜集整理、实践摄影技巧及要求、实践报告撰写、实践宣传报道、实践安全教育等内容,为实践团队做专题培训,各学院分团委需按照《哈尔滨学院2022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工作提示》(附件4-1),落实《哈尔滨学院2022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安全须知》(附件4-2)要求,将学生签署的《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2022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承诺书》(附件4-3)收齐存档备查。
各学院分团委请于2022年7月10日前提交安全培训会会议记录电子版(附件4-4)报校团委备案。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校团委邮箱:hrbutw@163.com。邮件命名“学院名称+安全培训”,校团委将线上举办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相关专题培训会。
(三)实施阶段(2022年7月—8月)
1.所有团队由校团委统一协调,各学院分团委负责具体管理。
2.各学院分团委负责指导与帮助学生联系社会实践接收单位,组织团队,为学生开具2022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介绍信(见附件5)。学生自主与实践接收单位进行联络的,需取得实践接收单位的接收证明(见附件6),无接收单位证明的团队不能参与评优,该项材料可作为“第二课堂”积分认证佐证材料,由学院负责录入。
3.实践过程中,各学院分团委注意做好材料素材的收集、信息的处理、影像资料的保存、图文宣传等相关工作。
4.校级重点团队必须有指导教师随队指导,校团委将对项目进行跟踪考察;院级重点团队必须有指导教师且给予实际指导。
5.实践过程中,要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实时关注实践地点疫情形势和团队成员健康状况。实行实践地点疫情形势和团队成员健康状况日汇报制度,每日由安全员和队长共同填写疫情防控日汇报表(见附件4-5),并报告指导教师。
(四)总结阶段(2022年9月—10月)
1.校级重点团队由校团委统一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完成答辩且符合结项要求的校级重点团队,校团委将予以每个项目1000元的资助。
2.学院重点团队和普通团队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结项答辩。
(六)评优表彰(2022年10月)
校团委将对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团队、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优秀实践(调研)报告以表彰,拟表彰优秀组织单位(支持团建经费1000元)。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协调和实践育人工作。各学院分团委结合本院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好组队、申报、评审立项及推荐校级重点团队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大力整合资源,畅通队地衔接,结合特色、发挥优势、丰富内容、务实推动,不断总结提炼出实践育人工作中的突出成效和亮点,力争形成“一地一品”、“一院一品”、“一队一品”等百花齐放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将“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和新时代劳动教育的重要抓手,作为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重要内容,做好相关第二课堂积分认定工作,充分发挥实践育人作用,不断扩大工作覆盖和教育实效,组织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做好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工作。各学院要做好实践活动的培训指导、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极端天气变化和服务地区的自然、地质条件,指定一名熟悉了解社会实践工作的团干部担任学院的安全联络员,压实安全责任制,每个社会实践团队必须有一名指导老师,负责监督、指导学生实践活动。严格遵守实践地疫情防控要求,低风险地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学生所在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不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严禁组织大规模、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原则上不跨地区进行。要加强过程管理和指导,选派教师指导实践,守好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要加强安全保障,为参加实践活动的师生购买有关保险。若发生疫情反弹等突发情况,经学院党委(党总支)研究同意,并报校团委备案,即时终止相关活动。加强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从立项、实践到总结的全过程指导把关。采用稳妥方式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并做好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三)做好实践调研和提高工作实效。各学院分团委在组队时应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充分考虑团队成员之间专业上的互补性,发挥不同专业优势,明确实践调研领域、研究方法和工作方案。团队成员科学分工,明确职责,开展扎实的调查研究,实践调研结束后及时整理总结,形成规范性实践调研报告等成果。学校团委将对各学院实践团队的项目实施和成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评选一定比例的优秀调研报告,组织团队和学生积极参加“2022年‘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征集”、“镜头中的三下乡”、“我的返家乡实践故事征集”等系列线上活动。鼓励团队和学生将社会实践调研成果转化为资政建议,积极参加“2022年全国青少年模拟政协提案征集活动”,努力推进社会实践成果培育转化。
(四)做好宣传展示和总结报送工作。各学院分团委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加强有形有效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思想引领效果。要做好典型选树宣传,挖掘活动中的好做法、好人物作为鲜活案例,引导影响更广泛的学生。要把握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可结合实际开展“云调研”、“云实践”、“云直播”等活动。所有实践团队应及时且真实地宣传团队社会实践开展情况,做好典型选树和经验总结,并分别于7月27日、8月27日报送实践活动图文信息至校团委邮箱:hrbutw@163.com,届时将在校团委、团省委、省学联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择优进行展示。凡是投稿到学校层面的稿件,必须经过学院分团委的审核。校团委将在活动结束后通报表扬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五)做好社会实践评选交流工作。为提升社会实践报告专业、学术水平,形成较高质量实践成果,2022年我校社会实践活动以一年为周期深入开展,各团队可在2022年暑期完成社会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在2023年寒假对自身项目进行进一步的深化,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的评选表彰、分享交流活动,学校将在下学期开学初开展校级社会实践的评比工作。各学院分团委要组织实践团队于7月10日前在中青校园APP上进行信息报备,具体操作见中青校园APP操作指南(附件7),未登记备案的团队将不能申报重点团队的遴选、不能参与评奖。请务必在7月10日前完成备案登记工作。
如有未尽事宜,可与校团委联系,联系人:黄婷婷,联系电话:0451-86601531。
共青团哈尔滨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