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退休(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5日 13:47

 

 

各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退休(职)工作的通知》(哈人社发[2021]7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1年9月24日下班前。

二、提交材料:

1.申请书(附件1),本人或监护人签字,并签署不提供虚假材料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2.《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3.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医疗机构确诊医疗终结、住院或治疗结论性病例材料原件。

三、其他要求见附件。

联系人:田行伟、谷润

联系电话:86612657

 

附件:

1.申请书

2.《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表》

3.《关于做好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退休(职)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