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哈尔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规定,目前对我校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仍执行给予发放相应生活补贴的政策,引进的人才要与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合同。
为稳定人才队伍,规范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发放管理,经学校研究,对申领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协议作出调整,具体协议内容由人事处负责解释。签订时间在2021年9月1日之后的教职工按新协议执行。
特此通知,望周知。
人事处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