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2024年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锚定高教强国与高教强省的伟大战略目标,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开展2024年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一)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二)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三)申报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具有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
(四)以往承担的省高教学会课题必须已经结题,课题无故流失或未结题者原则上不能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一)申请者可以参照《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
(二)申报课题原则上应在1-2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算起。
(三)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同时不能作为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非主持人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同时申报2项课题。特殊情况需要说明,并经申报单位盖章批准。鼓励跨学科、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四)课题申请者必须为省高教学会会员单位或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离退休教师、学校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课题申请者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及《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可另加附页。其中课题组成员填写的内容要经过本人同意。
(二)申报单位统一报送材料。
1.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科技处,《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一式四份、《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三份、《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份。
2.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kjc@hrbu.edu.cn。《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Word版,文件命名为“课题指南编号+姓名+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Word版,文件命名为“课题指南编号+姓名+论证活页”。
(四)申报材料提交日期为2025年2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组织安排
省高教学会将按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附件6),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课题进行评审,经会长会议审核后予以批准立项,并及时进行公示,最终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达。
四、结题要求
(一)课题开题报告(附件5)
(二)研究工作大事记,包括从课题开题、研究过程到结题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工作事项材料。
(三)结题成果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包括课题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主要研究方法、基本观点或结论、创新点及突破点、成果目录、成果的应用及推广价值、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等,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将“成果重要信息”清晰呈现出能够有力证明自己参与其中创作的相关信息与独特印记,以彰显在该成果创作过程中的角色与贡献,确立自身与成果之间紧密且无可置疑的关联。复印件经学校审验,并经审验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有效。
1.以论文为成果结题的,论文内容必须围绕课题研究主题。课题负责人至少有一篇为第一作者的、发表在公开刊物上的论文,见刊且网上可查。论文必须注明“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字样。
2.以研究报告作为成果结题的,该研究报告要充分体现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最终结论,要求字数2万字以上,要有相关部门或学校的采用证明,同时提交电子版。
3.以专、编著为成果结题的,要有与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公开出版物。
(五)课题结题延期半年不需要备案。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课题变更或延期至少在结题前半年,报省高教学会秘书处备案,不能同时进行课题变更和课题结题。课题变更和申请延期均填写“课题延期变更审批表(附件7)”即可。
(六)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省高教学会将从课题批准立项的第二年起组织课题结题验收工作,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发结题证书。
报送地点:行政楼319-1室
联系电话:87505603
联系人:李彦萍
科技处
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