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专项课题)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部署,省社科联拟组织开展2023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度在研38项课题;2024年度已完成研究的基地、红色文化研究专项课题(未达课题研究时限,已完成课题研究可申请提前结项)。
二、验收办法
1.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2.申请结题课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验收结论为不合格:
(1)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或有不良政治倾向;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研究计划;
(3)未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4)必要的佐证材料不完整或数据虚假;
(5)研究成果质量低劣,无实用价值;
(6)剽窃他人成果或有其他侵权情况。
3.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未注明者,不能作为结题佐证材料。
4.课题研究成果(含最终成果、阶段性成果)通过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的“总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15%,并附查重报告。
5.在课题验收评审过程中,可在指定时间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6.应用实践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委、省政府或省直部门决策采纳(以领导批示或已将成果观点、对策建议写入省直部门以上相关文件为准),基础理论研究课题成果发表在社会科学类核心及以上期刊,其验收结论原则上为良好及以上。
7.经批准延期结题的,原则上不定为优秀。
三、提交材料
1.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应不少于8000字)、论文或专著等。
2.《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结题验收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
3.对策建议至少一篇,来自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每篇4000字以内,可提交多篇,提交Word版本。
4.结题佐证材料(含成果应用证明材料,附件3)。
5.材料电子版由各课题组报送至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所在单位汇总后发送至省社科联。
6.应结未结课题如未按期提交材料,将予以撤项并追回经费。
7.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12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课题负责人将上述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hrbu.edu.cn,文件名为“基地/红研专项(结题)+姓名”。
联 系 人:杨梓桐
联系电话:86673372
报送地点:行政楼225室
科技处
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