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2025年度校园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切实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学习住宿环境,现决定开展学生公寓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检查组,由学生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及全体辅导员组成,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检查工作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专项行动内容
(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检查专项行动
1.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灭火器、应急灯等),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电动车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现象。
2.排查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烟花爆竹等)、明火使用(酒精炉、蜡烛、熏蚊香、卡式炉)及吸烟行为。
(二)开展“学生用电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严查私拉乱接电线、使用违规电器(如小电煲、电磁炉、电热毯、吹风机、电熨棒、大功率充电宝、电瓶车电池充电等)。
(三)开展“寝室日常行为规范”检查专项行动
1.存放管制刀具、铁棒等危险物品。
2.饲养宠物、酗酒、赌博等行为。
3.核查学生晚归、夜不归宿、校外租房情况。
(四)开展“寝室环境卫生”检查专项行动
清理窗台、床下、寝室角落堆积的废旧杂物(如纸箱、酒瓶、饮料瓶等),整治脏乱差现象。
三、实施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9月)
各二级学院要通过组织年级大会、主题班会等形式,重点开展安全条例、学生手册等学习、观看安全教育视频,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9月)
学生以寝室为单位开展自查,重点整改违规电器、私拉电线等问题,二级学院舍务干部及寝室长提交自查报告。
(三)集中检查阶段(4月-6月、10月-12月)
检查组深入寝室逐项排查,对违规物品予以处理,记录隐患并下达整改通知,对情节严重的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全面整改阶段(4月-6月、10月-12月)
公布需要整改寝室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针对整改不达标的寝室进行通报批评,纳入月度寝室评比负面清单,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二级学院需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确保检查覆盖所有寝室,辅导员、学生干部需全程参与。
(二)注重教育引导
结合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调安全责任意识,推动学生从“被动管理”转向“主动防范”。
(三)建立长效机制
定期开展突击检查,完善安全台账,将寝室安全纳入学生综合考评体系。
学生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