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和第一次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省级本科规划教材推荐遴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遴选范围
2022年12月以来,国内出版、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我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在推荐范围内。
二、推荐遴选类别
本次省级规划教材推荐遴选类别参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和第一次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执行,主要类别为关键领域核心教材、经典传承教材、新形态教材、地方特色教材。重点支持已出版的关键领域核心教材、经典传承教材和新形态教材三类教材,鼓励编写出版的服务龙江产业发展需要的地方特色教材,支持推荐以上四类教材之外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精品教材,包括纸质教材和新形态教材等。
三、推荐遴选条件
本次规划教材推荐遴选条件以《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和第一次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等要求为准。
(一)坚持价值引领。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
(二)坚持应用为要。在各类高校或专业领域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
(三)坚持质量为先。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教材选材恰当准确,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启发性、先进性突出,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就,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四)坚持守正创新。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先进教育理念,鼓励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鼓励建设知识图谱、能力图谱,适应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创新成果,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有效激发学生创新潜能。
(五)严守出版规范。纸质教材内容质量、编校质量、设计质量(包括封面、扉页、插图、表格等)、印刷装订质量符合标准和规定,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新形态教材须为具有书号的正式出版物,教材所有数字资源按教材和出版规范编修、审核与管理。数字资源和工具须部署在出版单位自主可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并确保数字资源安全。
(六)严守纪律底线。教材无意识形态问题,无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问题,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教材编写人员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意识形态、师德师风问题,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
四、推荐遴选要求
1.推荐教材分“单本”和“全册”两种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推荐。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 册)可选择“全册”类型推荐,或选择其中的单册以“单本”类型推荐。若选择“全册”类型,须所有单册均符合推荐要求,推荐时占用一个名额。
2.同一主编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推荐一项。
3.推荐教材须在推荐前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包括由第一主编所在单位和教材出版单位分别对教材进行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所有作者所在单位党委对其政治思想表现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
五、推荐遴选程序
1.教材第一主编提出申请,各学院择优推选。
2.根据全校教材遴选推荐数量情况,学校组织专家对教材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全校公示后确定为省级规划教材推荐遴选名单。
3.学校组织教材主编(或负责人)通过黑龙江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管理系统上传材料。
六、报送材料
各学院需要报送的材料如下:
1.黑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PDF扫描版,附件3)。
2.黑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申报书(签字盖章PDF扫描版,附件4)。
3.教材电子版(必须提供)。提供纸质教材最新印次的完整PDF电子版或纸质扫描版(大小不超过5M);数字教材提供全部教材内容电子版或提供能够查看全部教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纸质教材附带数字资源的,提供纸质教材最新印次的完整PDF电子版或纸质扫描版,以及全部数字资源电子版或能够查看全部数字资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
4.所有作者政治审查意见(须提供PDF扫描版,模板见附件5)。作者单位党委对作者进行审查,对政治思想表现情况进行评价,确保作者的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无违法违纪等记录。作者涉及多个不同单位时需要各单位分别出具意见,并由作者所在一级单位(如校级)党组织填写盖章(不受理二级单位党组织审查表)。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作者也由单位党委出具。退休、去世的作者由原单位出具。外籍作者、无单位的作者由国内的聘用单位或邀请其编写教材的单位(如第一主编单位)出具。如教材有编委会,教材封面、版权页出现的编委会成员(包括主审等),均需提供政治审查意见。所有编写人员每人1份。
5.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必须提供PDF扫描版,模板见附件6)。教材出版单位对申报教材的编校质量自查后,按要求提供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并加盖出版社公章,全册教材的不同分册分别提供不同文件。
6.专家审查意见表(必须提供PDF扫描版,模板见附件7)。由学院组织校内外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对教材进行思想性、学术性审查。专家不少于3名,其中半数以上为校外专家,专家分别实名评价并签字,并注明所在单位及专业身份。评价人不得是本教材的作者。
7.教材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必须提供PDF扫描版)。教材出版单位提供教材主要使用高校名单及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8.版权信息及CIP数据(必须提供)。版权页截图,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查询截图,如CIP数据中无“教材”字样的,须再上传内容提要或前言或后记中可以证明本书为教材的相关内容截图。
9.其他材料(可选提供)。其他佐证材料,限2份以内。
10.纸质教材样书3本(套)。
以上文件大小每个不超过2M。每种教材单独设置文件夹,以“学院名称+教材名称”命名,内含以上第2-9项材料(材料无需合并)。
七、其他事项
1.各学院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材料的报送。
2.各学院于9月3日17时前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材科。
3.教材科联系人:王镜然,联系电话18603619111,电子邮箱:9676792@qq.com
4.未尽事宜,请参考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通知。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2.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和第一次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3.黑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
4.黑龙江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申报书
5.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
6.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
7.专家审查意见表
教务处
202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