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转发〈黑龙江省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结合防疫抗疫、复学复工等形势特点和本单位实际,围绕“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宣传月主题,在师生中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宣传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升广大师生风险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宣传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宣传主题
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四、有关要求
1.突出宣传重点。聚焦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重点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学复产复工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风险。针对重点人群,着力加大青年学生、老年人等群体的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差异化开展宣传。
2.拓宽宣传渠道。积极利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自媒体渠道,扩大宣传触及面,加强精准推送宣传。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
3.丰富宣传形式。将专业化知识转化为师生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文案等形势,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将宣传活动与抗击疫情有机结合,积极整合资源,教育师生在防疫抗疫同时守护财产安全,引导形成“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心理预期。
请各单位总结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6月30日前将材料电子版报送党委宣传部邮箱:xchrbu@163.com,联系人:陈思,联系电话:0451-86601265,18604510718。
党委宣传部
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