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的《黑龙江省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学校现组织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引导和激励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和促进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加快构建龙江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服务。
二.评奖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学术质量、社会影响、实际效果相结合的评价原则,坚持定性评价为主,定量评价为辅的原则,坚持基础理论研究标准与应用对策研究标准相区别的原则。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成果的时限: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的科研成果。
(二)申报成果的类别和范围:专著、编译著、论文、研究报告。
编译著包括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科普作品等。
研究报告分为立项课题(已结项的课题报告)和对策建议(已被决策机构或实际部门采纳并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者参照《黑龙江省第十九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系统使用说明》(附件2)网上提交申报信息,生成《申报表》。
(二)提交纸质材料:1份实名材料:《申报表》、成果原件、佐证材料复印件、《申报成果无学术不端行为承诺书》(附件3);1份匿名材料:《申报表》、成果复印件(著作类成果建议提供原件)、佐证材料复印件。
(三)提交电子材料:将电子版申报表、成果主件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xykyc@vip.163.com
五.材料报送时间
此次申报材料接收工作分三天进行,请各单位申报人员根据以下时间安排报送材料:
6月17日:教育与科学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
6月18日: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
6月19日:体育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行政各部门、图书馆
联系人:李桂霞
联系电话:86613792;13895773881
地址:行政楼223房间
科技处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