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5日 15:19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关于修订 2020 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等文件精神, 以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 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 充分发挥学校第二课堂的育人功能, 促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特制定《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开放性实验项目作为第一课堂的延伸,是我院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实施开放性实验项目有利于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互动互补、互相促进,培养学生自主思考开拓创新的意识。

第二条 开放性实验项目,为学生在校期间打造一份课业成绩之外的第二课堂成绩单, 形成学生在校期间的足迹记录,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组成部分,是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开放性实验项目是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第二课堂必修的课程学分中的一部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至少修满2学分的实验项目方可毕业。

第二章 “开放性实验项目”开设标准

第四条 开放性实验项目根据实验类型可分为验证性、演示性、设计性、科研性、综合性五大类。每个实验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设置为0.5学分或者1学分,其中学时在2学时以内的验证性与演示性实验建议设置为0.5学分,学时在4学时以上的设计性、科研性与综合性实验建议设置1学分,各专业开设的实验项目一定是对现有大纲的补充实验,不接受将现有的教学实验开设为开放项目。

1.验证性实验:学生根据实验指导书的要求,在教师指导下,按照既定方法和仪器条件,完成全部实验过程。借以深化对相关理论教学内容的认识和理解,培养学生的基本实验能力。

2.演示性实验:根据实验指导书中的要求,按照既定方法和仪器条件,由教师完成全部实验过程,学生观看,获取感性认识。一般在实验内容新颖,方法先进,实验操作复杂,实验设备昂贵,实验材料耗费多情况下安排演示性实验,目的是使学生对新颖的实验内容、先进的实验方法和现代实验仪器设备有所认识和了解。

3.设计性实验: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设定的实验目的和给定的实验条件,运用所学知识,自己设计实验方案、选择实验方法、选用实验器材、拟定实验程序,独立操作完成实验并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处理。借以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实验、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意识。

4.科研性实验: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或教师选定的研究方向,针对某一或某些选定研究目标所进行的具有研究、探索性质的实验,是学生早期参加科学研究,教学与科研有机结合的一种重要形式。目的在于通过学生对实验的探索,加强自身的研究性学习,培养创造性思维能力、科技开发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5.综合性实验:学生在经过一定阶段理论课和实验课学习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完成一定的实验内容。综合性实验可以是实验内容的综合、实验方法的综合以及实验手段的综合。

1)实验内容的综合。指的是实验内容涉及一门课程的多个知识点、系列课程多个知识点、相关课程或多门课程的内容,也可为整合多项实验单元的内容,使学生建立知识的关联性和系统性。

2)实验方法的综合。指的是综合运用两种及以上基本实验方法完成同一个实验,培养学生掌握运用多元思维方式、多种实验方法和多种实验原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实验方法的多样性,培养学生综合分析问题的素养。

3)实验手段的综合。指的是综合运用两种及以上的实验手段完成同一个实验,培养学生从不同的角度,通过不同的手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多种实验技能。

综合性实验可以采用在一门课程讲授结束后安排,或在彼此相关的几门课之后,安排规模较大、需时较长的综合性实验等方式,以培养学生的综合实验能力。

综合性实验的目的明确,实验内容和实验过程由教师指定。学生完成实验后需运用相关知识解释实验现象和规律,并写出实验报告。

第三章 “开放性实验项目”的认证与报名管理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要参与完成2学分以上的开放性实验项目,一年级学生因专业知识不足,只能选择部分开放项目,四年级的学生因论文与就业事务繁重,不建议参与开放项目,建议我院学生在二年级与三年级期间,完成开放性实验项目的学习。二年级学生需要累计完成至少1学分的开放性实验项目,三年级学生需要累计完成至少2学分的开放性实验项目。学生开放性项目学分的认定结果将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中予以体现。学生完成当学年开放性实验学分修习任务方可参加评奖评优、推优入党,并在毕业学期获得毕业资格。

第六条 开放性实验项目的立项由各专业内部进行推选,每专业每学年开设0.5学分的开放项目不少于4项,其中符合二年级学生专业知识的项目不少于两项,符合三年级学生专业知识的项目不少于两项,建议每专业每学年开设1学分开放项目至少一项,此项目可对学生成绩及平时表现做额外要求,择优选择参与对象,项目完成良好的学生,可以考虑在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的过程中优先考虑。

第七条 各专业推选出来的开放项目指导教师需填写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经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与分管院领导签字后即可完成立项,指导教师将实验指导书、实验操作手册等相关材料交予实验中心,由实验中心负责完成报名、实验指导、结项材料收缴以及归档等相关工作。对于1学分的开放性实验,可能因专业素养要求高,或与指导教师科研方向相关性强等原因,仍需指导教师亲自指导。

第八条 开放性实验项目的报名工作由实验中心与学生工作办公室共同负责由实验中心每周发布共享表格,表格内列出本周的开放性实验项目明细以及开放时间,由各班级负责人转发至班级群线上进行报名

第九条 开放性实验项目的学分原则上需要在毕业前一个学期内修满,学院将于每学期期末开展开放性实验项目完成结果的认定工作,认定结果将通过各个班级群进行公示。

第四章 组织管理机构

第十条 学院成立开放性实验项目工作小组,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实验员、辅导员为成员,负责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制度的组织实施、成绩审核上报工作。

第五章

第十一条 开放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 针对弄虚作假、 违规操作获取学分的组织及个人, 经开放性实验项目工作办公室查实认定, 依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意见, 并根据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从 2023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