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违法违纪(政审)证明出具程序
2017-04-10    点击:

因工作或其他事由需要开具“无违法违纪(政审)证明”材料,其办理流程如下:

1、学生(教师)前往其所在学院,由学院辅导员(总支书记)根据其在校日常表现,开具“无违法违纪证明”或“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生(教师)带着学院开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或“无犯罪记录证明”,到保卫处签署意见并加盖保卫处公章;

3、视需要情况,学生(教师)将其带至哈西派出所,由派出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无违法违纪证明格式。

 

无违法违纪证明(学生用稿)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号:×××,我校×××学院××专业××班学生。该同学在校期间遵纪守法,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未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

特此证明。

 

 

 

 

×××学院(章)

学生工作负责人:×××

×××年×月×日

 

 

 

 

情况属实。

 

 

 

 

保卫处(章)

×××年×月×日

上一条:房屋安全防火责任人公示贴(样稿) 下一条:基层单位安全工作责任书(样稿)


关闭

版权所有: 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 邮编: 15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