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法制、安全、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
二、负责做好动态信息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及各种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问题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三、负责执行《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条例》,落实各项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四、负责协调调解处理学校内部的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它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
五、督促、配合各单位对校内有轻微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监督、考察。
六、负责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及安全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
七、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校内大型文体活动的安全工作,检查举行大型活动场所、设施的安全状况及各项防范措施是否完备,并协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学院单身教工及学生集体户籍管理工作。
九、负责管理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及时办理政审和登记备案,协助办理暂住证、出入证。
十、负责消防管理实施,制定学校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十一、负责建立健全护卫、治保等群众组织,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