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项目:
1、校先进基层团支部1个;
2、校优秀团干部1名;
3、校优秀团干部标兵1名;
4、校优秀共青团员5名。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团支部(标兵)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是在2017年共青团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团支部。具体条件:
(1)班子健全,队伍整齐,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凝聚力;
(2)基础工作扎实,各项制度健全,具有号召力;
(3)积极组织团员学生开展各项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
(4)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017年无任何处分学生的团支部。
2、优秀团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团各项精神,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创新精神,自觉服从、服务于学校工作中心;
(2)团的业务精。团的业务知识丰富,能将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能创新性地开展工作,成绩显著;
(3)工作能力强。能正确领会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意图,并将团的工作与本单位、本部门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卓有成效地、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在开展各项工作时,能够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并积极研究新情况,实施新举措,总结新经验,探索共青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
(4)工作作风优。能经常深入同学中间,了解广大团员大学生的需求,工作作风过硬、正派民主,工作认真务实、以身作则,富有开拓精神,能代表和维护广大团员青年的利益;
(5)学习成绩良好,遵守校规校纪,未受任何处分;
(6)评选对象:团建指导中心、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校园广播台、校青年新媒体中心及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社团、青年志愿者等学生干部;工作成绩较为突出的班团干部。
3、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2)组织观念强。积极参加团的各种活动,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团员意识强。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遵守团的纪律,积极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团结同学,反映同学呼声;
(4)立足本职、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投身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在学习、工作及其它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学习成绩优良,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处分;
(6)评选对象:全校符合上述条件的共青团员。
三、评选范围:
1、全院共青团员;
2、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奖项不可兼报兼得;
3、未按时缴纳团费的团组织和个人不予评选。
四、相关要求:
1、申报的先进个人须报申报表(打印版)一式两份(另附证书复印件一份)。申报标兵的,需在申请表右上角注明“标兵”字样。
2、所有材料和报表于2016年4月2日11:00前以班级为单位集中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5516B室),逾期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