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流程及要求
2018-11-02     作者 :    点击:

一、成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机构

    1.成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分委员会

    委员会负责人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委员会成员学院领导班子、院长助理、系主任和辅导员组成。

    2.成立班级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

班级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共计7人,组长由班长担任,组员包括固定组员4名(团支书、学习委员、组织委员和生活委员)和民主推荐组员(2人)。民主选举组员由班级同学民主推荐(选举)产生,选举时要考虑男女比例,并且每个寝室不能多于1人。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条件

    ()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为2018年九月份按照《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定后上报学校贫困生数据库中的学生。数据库划分三个等级,即“特困”、“困难”和“一般困难”,详细信息请查询各年级QQ群)

()资助标准

1.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2.国家助学金共分三等,一等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

三、评选流程及评选办法

   (一)自主申报

    1.个人提交1000字助学金申请书一份(手写)申请书中需详细写明家庭班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情况,以及历年获得过的资助奖励及等级。

2.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内容填写完整必须打印,建议使用电子照片,但签名必须手写申请日期应为11月6日前)。

    3.2017-2018学年度各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务必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该同学大学期间所有助学金参评资格)

    以上材料提交到班级评审小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8点前

   (二)班级评审小组评审

班级评审小组本班参评同学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同时综合家庭贫困程度和日常消费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对班级参评同学实际情况进行排序

各班班长需在115日17:00前评选结果及所有评审材料送到5516B,逾期不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学生工作小组对所有参评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

   (四)学院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评者提交的材料进行最终审核评议确定人选。

   (五)公示

对经过以上程序入选同学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报送学生处

经过公示并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处审核。

四、民主评议时应考虑

    1.该同学的家庭经济情况。

    2.该同学历年受资助情况。

    3.日常学习态度、生活态度。

    4.对班级和学院工作的支持和贡献情况。

5.在班级和学院重大活动(如团会、运动会)中的表现。

五、详细标准及要求请查看:

    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学生工作网站中(学生工作-----奖助贷补)《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责任与义务

1.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要遵纪守法,遵守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学习,努力上进,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2.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

    3.学院鼓励获得资助的学生将爱心传递。

、附则

    1.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特设的一项资助,原则上发给在校的积极上进的贫困学生。 

    2.以上条款权由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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