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7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哈发改价费【2022】212号)精神,7月份我市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9%,食品类同比上涨7.0%,达到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现将启动7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1年秋季认定的特困生(经市民政局筛查,按照不重复获得的原则,已筛掉哈市籍特困生),不含2018级毕业生。7月份获补贴人数698人。
二、补贴金额
7月每人25元。
三、有关说明
7月特困生临时价格补贴由学生处统一上报财务系统,上报后财务处将补贴款直接打入学生卡中。
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