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11-25 14:52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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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已于1122日将相关通知挂到了就业信息网上,现从资助中心角度再次下发《关于报送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材料的通知》。   本年度通知对象为2017年我校城乡低保家庭应届毕业生面向黑龙江省内基层单位就业。今年申请的是2017年当年应届低保家庭的赴基层就业毕业生,如2014年、2015年、201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但错过申请时间的可在本年补报申请。学生是否符合政策及上报流程参照附件3的文件,学生具体上报材料参照正文通知和附件4  

上报截止时间1127日前。  

   

   

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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