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评选学校优秀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顾军发布时间:2023-10-27 10:14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学生努力创新、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根据《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奖助学金评选办法》的规定,现将评选2023年“学校优秀奖学金”的相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令,认真执行大学生守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关心集体,讲文明,懂礼貌,仪表端庄,尊师爱校,团结互助,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有刻苦钻研精神,成绩优秀。

5.一等优秀奖学金获得者的综合测评成绩应在前5%,二等优秀奖学金获得者的综合测评成绩应在前15%,三等优秀奖学金获得者的综合测评成绩应在前25%。

二、评选范围

学校优秀奖学金奖励范围为全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二、三、四年级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学习的第二年及以后学年。

三、奖励金额

一等每人每年1000元,二等每人每年800元,三等每人每年500元。

四、评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按评选条件确定候选人;

2.认真做好民主推荐工作;

3.各二级学院学生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4.学生本人填写评选登记表;

5.在二级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呈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核;

7.学校主管部门评定、批准,颁发奖励证书;

8.学校财务部门将奖学金一次性打到学生卡里。

五、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二级学院要把评选的过程当做总结工作、提炼经验、寻找不足的过程,当做发现、宣传、推广典型的过程;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年度优秀奖学金的评选:休学或保留学籍的;违反校规、校纪、受警告以上处分的;有一科(含一科)以上考试不及格的;无故未参加军训的;无正当理由欠费学生。

3.及时上报。各二级学院评选的奖学金获得者要认真填写好登记表,于11月10日前统一将汇总表由辅导员、书记签字后加盖公章及学生登记表一同上报学生处。

六、各学院上报材料及要求

1.校奖学金评审报告。校奖学金评审报告应能反映本学院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评审意见、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公示结果等基本情况。

2.汇总表。汇总表要按照获得一等、二等、三等的学生名单排序,汇总表的顺序要与登记表的顺序相同。

汇总表上姓名、学号要与财务系统中学籍信息反复核对,姓名中间不要打空格。名字书写要准确,不能用同音字代替。奖学金发放以姓名、学号为准,请认真核对,如发生学生学号等信息填写错误而导致资金发放错误,相应责任由该学院承担。

3.学生登记表。登记表上交一份,统一打印,不得手填,照片使用电子照片(彩色黑白都行)。事迹材料要注意突出实绩。二级学院意见一栏的时间填写学院公示五个工作日之后的日期。学校意见栏的时间不要填写。

4.以上评审材料除《学生登记表》外,所有报送材料均须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稿发至唐鑫老师微信,纸质稿要主管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纸质稿报送一号楼1221室。

各学院应在初审过程中严格审核所填报材料中内容的真实性。

七、获奖学生的奖励与发放

学校每年12月31日前将校内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到获奖学生的建设银行卡中。12月31日前将获奖学生证书发放至各学院。学生需妥善保管好证书,丢失不补。同时各学院要及时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学生处大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