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财务系统填报五月份师范类学生校内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2-04-30 09:55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现将填报月份师范类学生校内助学金的有关事宜下发,请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辅导员按要求上报。

一、发放对象

全校符合发放范围的师范类学生系统学生状态:“不欠费”;处分期限已满

下列学生不得上报:

在校生凡发生违法、违纪、违反学校规定受到各种处分者,自处份文件生效的当月起,由二级学院停止上报其一个学年的助学金(共十个月)。

二、发放金额

每月每人45元。在校生全年共计发放10次,每月1次(2月、8月不发放);毕业生发放截止当年6月份(7月不发放)

三、系统填报有关说明

负责辅导员登录办公平台——财务报销系统——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学生奖补资金发放表

 

成功发送数据后,请督促本学院院长、书记尽快审核,待资助中心审批通过,在协同工作—待办事项中查找并打印,打印纸质表前请先预览将打印排版选择“竖向”。辅导员在每名学生领签处加盖扁名章并在最后一行经办人处手签签名,且最后一行只显示经办人和部门审批。

注:1.“是否为二级学院上报奖助学金及专项补贴”处一定要选“是”

2.若学生银行卡未办理成功,导入数据时显示银行卡号为空,请督促学生立即办卡,待银行卡办理完成后,及时将学生填报到本月助学金表单中。

四、补发说明:因漏报、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确需补发助学金,可在满足条件时在当月进行补报,补发单据需单独填报,补发金额为补发期应发金额。各学院每月都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补报学生上报,以免漏报时间过长。补报助学金的发放从学费缴齐次月起计发,缴费当月以及之前欠费月份的助学金不予补发。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视同缴费,具有获得全学年师范生助学金的资格。各学院上报补报学生信息时要对学生是否符合上报资格进行审核。

五、上报时间

510下班将学生信息上报财务系统并学院审核完毕

5月11日大学生资助中心统一进行网上审核。

5月11日-512二级学院可以登陆系统进行打印盖章512下班前将纸质版交至行政楼125室唐老师。

师范生助学金一般每月月底前将下个月助学金发放明细进行网报,并打印纸质单据签字后交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