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六月份师范类学生校内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05-18 09:32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受疫情影响,2020年1月至5月校师范生助学金由学生处根据2019年12月各学院提交的名单统一代为上报财务系统。从2020年6月开始,恢复各二级学院上报财务系统并将纸质版上交学生处的工作流程。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符合发放范围的学生。学宿费已交齐;处分期限已满

下列学生不得上报:

在校生凡发生违法、违纪、违反学校规定受到各种处分者,自处份文件生效的当月起,由二级学院停止上报其一个学年的助学金(共十个月)。

二、发放金额

每月每人45元。在校生全年共计发放10次,每月1次(2月、8月不发放);毕业生发放截止当年6月份。

三、系统填报有关说明

明细:校助学金

经费来源:学生处

摘要:6校师范生助学金

指标选择:指标id98

应发金额:45

经手人:辅导员签字

部门领导:二级学院书记签字

打印纸质表前请先预览,确保打印后纸质表右上角页码完整。辅导员在每名学生领签处加盖扁名章。

四、补发说明:因漏报、学生贷款确需补发助学金,可在满足条件时在当月进行补报,补发单据需单独填报,补发金额为补发期应发金额。各学院每月都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补报学生上报,以免漏报时间过长。以后学生处不再集中发补报通知,补报学生每月由学院及时上报。补报助学金的发放从学费缴齐次月起计发,缴费当月以及之前欠费月份的助学金不予补发。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视同缴费,具有获得全学年师范生助学金的资格。各学院上报补报学生信息时要对学生是否符合上报资格进行审核。

五、上报时间

5月29日上午9点至11点将纸质版交至行政楼125室唐老师。

师范生助学金定为以后每月月底前将下个月助学金发放明细进行网报,并打印纸质单据签字后交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