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集中开展省级艺术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进行2020年秋季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题结项相关要求
1.课题负责人需准备下列材料并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
①结项审批书
②立项申请书及任务下达书
③研究报告
④课题成果,如教材、论文、课件、专著等原件及复印件
⑤开题报告
⑥项目年度检查表
2.结题研究报告要突出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应用效果。研究报告要突出:(1)问题提出的背景;(2)课题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及进展情况;(3)主要研究方法;(4)课题实施的基本过程;(5)成果及突破点;(6)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
3.课题组全体成员必须2人以上,课题研究时间1年以上,项目鉴定需三位同行业专家给出评审鉴定意见,否则不予结项。课题变更需有审批的课题变更审批表。
二、提交材料相关要求
1.申请结题者需按附件中验收材料目录的顺序上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另附成果原件一份)。
2.电子版要求以课题负责人姓名+艺术结项作为文件名打包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xykyc@vip.163.com
报送时间:9月30日前
报送地点:行政楼225办公室
联 系 人:李思博
联系电话:86673372
科技处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