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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2024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4-05-10

各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结题验收原则

各学院要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加强项目研究过程的审核,对弄虚作假、突击结题、学术不端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无明显进展的项目责令整改,注重树立典型引领和优秀项目的推广,促进项目建设质量不断提升。

二、结题验收范围

2023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创新训练项目(A类)、创业训练项目(B类);

2022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创业实践项目(C类);

申请延期至本年度并应当在本年度结题的各类项目。

2023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实践(C类)项目原则上建设期限为 2年,如项目已达到结题条件,且取得突出成果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

、结题验收要求

1.项目成果形成时间应在项目研究时间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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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结题项目至少报名参加过一次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组成员须以项目研究内容或成果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提供参赛截图、报名表,或获奖证书复印件。校级项目不是必须条件。

3.申请结题项目团队学生须取得相关研究成果。见附件1

4.国家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学生负责人或成员须依托大创项目相关研究,以第一作者位次取得至少 1 项成果,成果包含论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互联网+”大赛国赛奖项等。

、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组提交结题材料

各项目组在教师指导下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2),并依据结题验收书内容,提交相应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并填写《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项目成果信息统计表》(附件3)。

佐证材料提交内容要求:

(1)发表论文需提交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扫描件

(2)专利、软件著作权需提交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3)竞赛获奖需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4)创办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

(5)其他成果需提交完备的过程材料

请注意逐项填写成果情况,不填写完整不能结题。

请按照样例填写,不要改变表格顺序,不要增删行列。

所填写各项信息务必保证真实准确。

2.学院初审。各学院要加强结题验收的评审工作,明确评审标准,细化评审指标,认真进行评审并给定评审结果,组织专家集中对各项目组所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验收初审。填写《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初审结果汇总表》(附件4)。

3.学校复审。由创新创业学院依据各学院初审通过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结题验收书及佐证材料,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校内评审。项目验收结论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个等级,优秀率不超过20%

4.结题信息填报。通过学校初审(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需登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数字智慧平台(网址:https://hlj.microton.cn/)录入相关结题验收信息,并在线提交相关研究成果作证材料。具体填报时间及详细操作要求,等待平台开放后通过项目微信群通知。

、结题材料要求

各学院需汇总提交材料包括:

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的《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初审结果汇总表》(附件4)和《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项目成果信息统计表》(附件3)以及一式三份《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2)和成果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附在结题验收书后,另所有材料不需装订,用长尾夹夹装即可;项目延期申请需一并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5)一式三份,已延期项目不再受理延期申请。

纸质版提交地点:3号楼大学生创业园302-1室

电子版:以上纸质版材料需以学院为单位同步上交电子版,邮件标题为“XX学院2024年大创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其中每个项目的电子版材料需包含结题验收书电子版和佐证材料扫描件,放入一个文件夹,以“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后压缩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不接收个人自行提交材料。

电子邮箱:hrbucxcy@163.com。

六、结题材料上报时间:

截止日期:2024年5月2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6673454

七、其他说明

1.对于未能按时结题的项目,须申请延期结题,每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1次延期结题。

2.除主持人外的项目学生成员变更由学校管理员操作;项目主持人、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变更,确因学生退学、指导教师离职等情况(不包含学生正常本科毕业、教师退休等),需在平台提交申请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方可变更。以上需在5月12日前完成。

3.各学院须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学校鼓励学院以一定方式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

4.“优秀”结论项目从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中产生,结题成果突出的项目负责人,将有机会参加全国大创项目成果年会。

附件: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相关材料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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