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青年学生将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民族复兴、龙江振兴紧密结合起来,争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2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关于评选表彰202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评、职能部门审核,拟推选出59名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5月7日-5月13日
联系电话:86617921
联 系 人:卢老师
学生处
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