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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4-03-27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现将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申报条件及申报要求

请详见相关项目附件。

二、申报办法

1.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项目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其中,申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另外需要通过申报系统上传评教结果证明(所在高校教学管理部门盖章)(见附件)电子文档。

请申请人于4月22日将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hrb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版申报材料至科技处。其中,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填写“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三、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报送时间

报送时间:4月22日

报送地点:行政楼319-1室

联系电话:87505603(内线:5603)

联 系 人:李彦萍

科技处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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