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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度“先进基层团委”“先进基层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4-03-21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和《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有关要求,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向先进学习、向优秀看齐,校团委决定对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团委”“先进基层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二、评选名额

校团委参照各学院分团委2023年上报的团员、团干部、团支部数量,结合全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一)“先进基层团委”

1.参评资格

参评基层团委应是在2023年共青团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学院团组织。

2.基本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团组织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推行有度、组织有力,2024年度平均学习完成率不低于85%。第二课堂成绩单、团支部对标定级、学社衔接(转接率不低于85%)等工作推进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学校共青团工作部署,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履行团组织指导学生会的工作职责,落实学校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如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高效开展春秋两季各级团干部的培训工作。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省市学校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争先创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各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二)“先进基层团支部”

1.参评资格

参评团支部成立应满1年(即2023年5月4日前成立),2023级不列入参评范围;2023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须为“四星级”及以上。

2.基本条件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省情、市情、校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2023年完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按时上缴团费,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各项功能运转正常。积极推进“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2023年度平均学习完成率不低于90%。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校团委、学院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三)“优秀共青团员”

1.参评资格

优秀共青团员从各级团组织中的学生团员中推荐,团龄2年以上,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2023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优先,评选对象为全校共青团员,年级不限。

2.基本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成为注册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学生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校期间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未受到组织处置或通报批评。

(6)学理论。按时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所有课程的学习,2023年度平均学习完成率为100%。

(7)勤实践。积极参加“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工作。

(8)善学习。上一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占班级前40%,入学以来无课业不合格记录。

参评标兵的团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两项以上:(1)校级及以上“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各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班级干部;(2)2023年度“龙江志愿服务平台”累计志愿时长不少于20小时;(3)上一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占班级前30%,入学以来无课业不合格记录。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1.参评资格

全校优秀共青团干部从全校基层团组织中的学生团干部中评选;团龄2年以上,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2023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优先,年级不限。

2.基本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在校期间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未受到组织处置或通报批评。

(6)学习上强。上一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占班级前40%,入学以来无课业不合格记录。

(7)理论上强。按时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所有课程的学习,2023年度平均学习完成率为100%。

(8)实践上强。积极参加“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工作。

参评标兵的团干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2023年度“龙江志愿服务平台”累计志愿时长不少于30小时;(2)上一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占班级前30%,入学以来无课业不合格记录。

四、实施步骤

1.启动推荐。3月30日前,各学院团委按照参评资格和基本条件,从支部到团委,酝酿确定拟推报人选。拟推报人选须在学院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推报。

2.组织填报。4月1日至3日,各学院团委组织拟推报人选按照要求填写登记表、汇总表,按需要填写事迹材料。

3.复审核查。4月10日前,校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

4.加强宣传。依托各类团属媒体平台对受表彰个人(集体)进行宣传,挖掘典型故事,展示学校共青团工作先进典型围绕提升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发挥的模范带头作用,展示大抓基层实效。

五、工作要求

1.坚持严实标准,确保人选(集体)过硬。各学院团委在人选(集体)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着重体现青年大学习、智慧团建、“三会两制一课”、第二课堂成绩单等重点工作的开展实效。各学院团委要对初步推报人选(集体)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基层团支部、学院团组织和党组织等方面意见,审核有关档案材料。在此基础上确定推报人选(集体),并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坚持依规推荐,确保程序严格。各学院分团委要落实表彰先进青年一起评议的要求,推动学院内各级各类团组织建立评选表彰体系,拟申报个人(集体)均需由基层逐级推荐产生。各学院分团委要落实《关于评选2023年度“先进基层团委”“先进基层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的规定要求,严格遵循其范围条件、基本程序,坚持“全面从严治团”总体要求,真正选出团员满意、组织信赖、社会认可的先进团员、团干部、团组织。

各学院分团委要指导申报个人和集体认真填报各类材料,于2023年4月7日前,将各类材料(详见附件3)的电子版报校团委,其中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和汇总表须将纸质版于同期报校团委,所有证明材料应与申报表里的相关内容一致;汇总报中应对申报对象进行排序。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和汇总表用普通A4纸正反面黑白打印,无需额外装订,不得过度包装。

联 系 人:黄婷婷

联系电话:0451-86601531

电子邮箱:hrbutw@163.com

报送地址:艺术校区丁香剧场307校团委综合办公室

共青团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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