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和视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国家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定位,扭住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加快“五个优势转化”,建好建强“三个基地、一个屏障、一个高地”,以及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为开创哈尔滨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市社科联2023年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围绕将资源优势、生态优势、科研优势、产业优势、区位优势转化为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开展研究
2.围绕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开展研究
3.围绕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全面振兴发展开展研究
4.围绕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开展研究
5.围绕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开展研究
6.围绕构筑我国向北开放新高地开展研究
7.围绕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构建具有东北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开展研究
8.围绕发展现代化大农业为主攻方向,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展研究
9.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水平开展研究
10.围绕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东北全面振兴开展研究
11.围绕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开展研究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和视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领会深刻,对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有相关研究成果。
3.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确保课题完成时间和质量。
4.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能够对课题研究高度重视,给予相应支持。
三、课题申报
1.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课题,且不再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申报课题。研究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制度,课题申报人即为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必须为实际参与课题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人。
2.已在省社科规划项目、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及其他省级、市级单位立项的课题不再申报。
3.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哈尔滨市社科联专项课题申报表(附件),纸质版于2023年11月8日一式五份报送科技处审核。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hrbu.edu.cn,电子文件名标明“2023年度哈尔滨市社科联专项课题+姓名”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4.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申报资格,获准的立项予以撤销。对未能通过市社科联验收或因故终止的课题,课题经费退还市社科联。
四、课题立项
市社科联研究课题实行专家评审制度,由市社科联组织专家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择优立项,市社科联与课题负责人签定课题协议。
五、研究实施
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研究任务的立项课题,市社科联将予以撤消。市社科联负责课题日常管理相关事宜,对课题研究团队的研究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六、课题经费
经费额度根据市财政专项拨款情况,按照《哈尔滨市社科联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七、结题验收
课题结题时,需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决策咨询报告,同时提交1500字以内的问题与对策,以便推广转化。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课题成果,将由市社科联向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和课题经费。
八、成果推广
结题验收通过的课题,其研究成果将由市社科联通过《问题与对策》专刊、网络展示、成果推介等多种形式进行推广,积极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联 系 人:杨梓桐
联系电话:86673372
地 址:行政楼225室
科技处
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