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9]24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类别
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两类。一般研究项目由高校按照立项数量自主审定后,报省教育厅进行形式审核和备案;重点委托项目由学校负责推荐,省教育厅择优委托。重点委托项目立项范围参照《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附件1-1)。
(二)申报数量
2019年度省教育厅下达我校重点委托项目数量为2项,一般研究项目13项(其中包含 “金牌创业导师”和“优秀创业导师”获奖补数1项)。
(三)申报要求
一般研究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次限报一个项目,所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重点委托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过相关工作和相关课题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重点委托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参与多个重点委托项目研究,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黑高工联委[2015]14号)要求,省教育厅将另行组织相关专项的申报工作,故此次不受理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教师的申报。
(四)申报材料
1.立项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本发送指定邮箱。
2.匿名评审活页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本发送指定邮箱。
3.立项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各类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电子扫描件及支撑材料汇总表(附件4)打包发送指定邮箱,不需报送纸件。
(五)申报方式
申报人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中心电子邮箱。
(六)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8日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自2017年立项至今,已经按期完成研究的项目。
(二)结题方式
一般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由学校负责,按照《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办理,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予以备案。项目申请人员调整及延期等事宜,均会同结题材料一并报送备案。
重点委托项目结题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完成。重点委托项目申请结题基本要求:一是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二是原则上须于《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2篇,或研究成果被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部采纳应用(其中之一采纳即可),须附相关采纳应用证明材料;三是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三)项目决算
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批准后的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相关高校项目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对项目经费实施具体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加强对项目预决算审核,对预算的执行和各项开支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凡申请结题项目(一般/重点)均要填报《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附件1-7)。
(四)结题材料
1.结题验收书(附件1-11)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2.项目调整申请(附件1-12)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3.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封面(附件1-13,须加盖学校公章)、立项申请书、项目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发送指定邮箱,不需报送纸件。
4.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加盖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公章后,扫描制成PDF文档,会同原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不需报送纸件。
(五)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8日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说明:
联系人:李爽、张宇
电 话:0451-86613124
地 点: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一号教学楼1619室
邮 箱:0451jsjxfzzx@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