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省)模范老师、全国(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55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评选范围
1.全校上报省教育厅的推荐名额为先进集体1个,模范教师2名,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
2.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各单位在全校机关处室、教辅单位和二级学院中推荐1个。
3.模范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各单位在全校二级学院专任教师中推荐2名。
4.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学校管理人员,各单位在全校机关处室、教辅单位和二级学院的管理人员中推荐1名。
5.如条件不满足可以不予推荐。
二、评选条件
见附件“黑人社函〔2019〕155号文件”。
三、评选程序
1.各单位将推荐对象名单于8月16日下午4:00前报到校人事处。
2.对推荐对象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意见。
3.校级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经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联系人
张海秀 电话:86613913
王成东 电话:86617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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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