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现组织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主要资助对象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高校的教师或科研人员,与在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中国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者)共同申报的合作科研课题。
二、资助范围
“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围绕我省重要建设领域,重点支持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及“一带一路”建设。资助形式为提供一次性合作科研项目经费,资助标准5万元。项目执行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一)国内申请者应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国内高校同一名申请者每年度限报1项,在完成上个项目并通过验收结项后,方可再次申请项目;国外合作者每年最多可获批一个资助项目。
(三)合作双方需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正在执行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包括《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经费申请书》(附件2)、双方合作协议等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为每个项目申报的所有纸质材料整合为一个PDF格式文件。
2.申报方式:申报人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至行政楼319-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xykyc@vip.163.com。
3.申报截止时间:9月30日。
4.联系人:刘群,电话:87505603(内线5603)。
科技处
附件1:
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经费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