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依据《关于开展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78号)文件,现就开展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段及范围
凡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博士后期满出站或在国外做博士后研究工作满两年以上并经我驻外使馆教育处认证为博士后的我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均可申请。已享受博士后生活津贴的博士后人员无需重复申报,博士后生活津贴正常发放。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如实填写《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审批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审核确认,于2019年9月9日前将《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审批表》和《2018年度新增博士后生活津贴人员汇总表》(附件2)报送学校人事处。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应提供《博士后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在国外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三)所有申报材料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行政楼201室
联 系 人:张鸿艳 范晓娜
联系电话:0451-86617530、86617689
E-mail:hxyboshi@163.com
开云官方注册-开云(中国)人事处
2018年9月1日